发布日期:2021-08-17 浏览次数:
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 50378-2019对于建筑智能控制系统,包括智能照明系统、空气质量监测系统、能耗监测系统都有着更清楚的定性及标准。一起来了解下:
6.2 评分项
6.2.6 设置分类、分级用能自动远传计量系统,且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、数据分析和管理,评价分值为8分。
6.2.8 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、水质在线监测系统,评价总分值为7分;
1 设置用水量远传计量系统,能分类、分级记录、统计分析各种用水情况,得3分;
2 利用计量数据进行管网漏损自动检测、分析与整改,管道漏损率低于5%,得2分。
6.2.9 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,评价总分值为9分:
1 具有家电控制、照明控制、安全警报、环境监测、建筑设备控制、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3种类型的服务功能,得3分;
2 具有远程监控的功能,得3分;
3 具有接入智慧城市(城区、社区)的功能,得3分。
7.1 控制项
7.1.4 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;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、定时、感应等节能控制;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。
7.1.5 冷热源、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。
7.2.7 采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及节能控制措施,评价总分值为10分;
2 采光区域的人工照明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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