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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教协团体标准《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》发布

发布日期:2022-09-05  浏览次数:

近日,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公告。依据《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,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批准《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》(见附件)等九项团体标准,现正式面向行业发布,该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时。

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公告

该标准由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提出,中国教育装行业协会归口并批准,由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、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、辽宁教育学院、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、国家灯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、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、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、中认尚动(上海)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国家轻工业电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宝鸡站、苏州市计量测试院、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。

《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》

为全力全方位推进教育装备产品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作用,结合标准实际应用情况和技术、市场等发展变化趋势,自2020年起,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启动此标准的修订工作,并广泛听取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、辽宁教育学院等教育装备主管部门的建议,修订教育照明相关技术条款,以适应市场新形势、新发展,保障标准的适宜性、先进性和引领性。

本标准的先进性如下:

1、以学生、教师的视觉健康、舒适度为原则,对教室内的灯具技术要求、照明质量要求及其试验方法、照明控制系统要求、灯具安装要求、照明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要求作出了具体规范。

● 荧光灯教室灯的灯具效率≥70%,荧光灯书写板灯的灯具效率≥75%。

● LED教室灯的灯具效能≥80lm/W,LED 书写板灯的灯具效能≥70lm/W。

● 对于不可替换光源的LED灯具,其标称寿命应不低于30000h,LED灯具的3000h光通维持率≥96.5%;6000h的光通维持率≥93.1%。

2、增加了多媒体教室照明的相关要求,具有交互式教学一体机或(和)电视等平板显示终端的教室照明,应避免在屏幕上方出现高亮度的光源影像,引起不舒适眩光。

3、提出对智能照明的教室光环境和照明功率密度提出要求,对不同智能场景模式下均匀度、眩光值、维持平均照度等指标提出具体参数要求。

智能照明的教室光环境和照明功率密度标准

4、提出对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要求,照明控制系统宜支持通过相关软件或管理平台,实现灯具的运行和故障状态监测、数据查询、故障报警、照明能耗管理、用户权限管理和设备管理等功能。

附:《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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